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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25 09:04:44
85年工作,87年考取洛阳师专委托培养研究生。8月,在原单位办调离手续,洛阳师专接收人事档案,只办理了落户手续,没办理入职手续,90年研究生毕业后才办理入职手续。上学3年期间,洛阳师专给我支付的工资,有的单据上写的是工资,有的单据写的是生活费,支付的标准也是当时我工作两年后的基本工资水平。根据劳动法,我脱产学习这三年,洛阳师专给我支付工资,我与洛阳师专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退休时是否计算工作年限?
高燕
您好!委培生通常指的是由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,这类学生在接受培训或教育期间,往往与委托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,但不一定是劳动关系。委培生在培训期间,如果实际上已经开始为委托单位提供劳动,并接受其管理,那么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。如果您学习之前已经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则属于用人单位职工,应当计算工作年限。具体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。以上建议供您参考。
2024-07-27 13:19:01